某省某县和平乡10户瓜农,在县城种子站购进20袋西瓜种,出芽率标明为95%,种下后,中芽率只有25%。再补种已错过农时,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试分析该10户瓜农的合法权益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该10户瓜农应向谁索赔? 种子站应怎样承担责任?
等待的汽车
于2020-12-30 13:20 发布 420次浏览
- 送心意
椰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12-30 15:01
您好,像这种情况,这10户瓜农可以找县城种子站或者当地的种子管理站,让他们派检验员去取样、做发芽试验,真正不合格后种子管理站会处理。
另外,根据种子法规定,种子施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经过以下几个途径:第一,与种子经营者进行协商;第二,要求当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第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四,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