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B公司共同设立一项安排C,假定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A公司和B公司对于安排C的资产、负债及损益分别享有50%的份额。2015年12月31日,A公司支付采购价款(不含增值税)200万元,购入安排C的一批产品,A公司将该批产品作为存货入账,尚未对外出售。该项产品在安排C中的账面价值为140万元。 本例中,安排C因上述交易确认了收益60万元。A公司对该收益按份额应享有30万元(60×50%)。但由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该项存货仍未出售给第三方,因此该未实现内部损益30万元应当被抵销,相应减少存货的账面价值。
丹枫
于2016-09-29 14:35 发布 10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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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9-29 14:36
但B公司对该收益应享有30万元,应当予以确认(60×50%),B公司享有的30万元收益反映在A公司存货的期末账面价值中。这里为什么B公司的30万元收益要反映在A公司的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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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9-29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