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认为,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判决书也是法的形式之一,此观点正确吗?
露霏
于2016-10-04 14:31 发布 5557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0-04 14:44
您好,此观点是错误的。
在我国,只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才是法的形式。我国的法律形式主要表现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并生效的国际条约等。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只是一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所以,小张的观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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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此观点是错误的。
在我国,只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才是法的形式。我国的法律形式主要表现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并生效的国际条约等。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只是一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所以,小张的观点是错误的。
2016-10-04 14:44:29
你好,可以的,自己可以开具
2019-07-05 18:32:48
建议开usd的,这个是国际通用的
人民币价格可以以美金兑人民币的汇率做补充写在补充条款内
2019-07-05 18:25:40
你好,同学。
不是的,基本户是没有卡片 的
2019-12-10 11:01:52
您好,金额的人民币大写形式下,最后是以分结束的情况下不用写“整” 。
2016-12-11 1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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