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0面第四季度的税务已申报税款已缴纳,现在有这个情况:涉及到20年第四季度有25万的发票在21年1月份红冲后重新开了,21年第一季度发票超情况下:-25+25+50=50万,就以50万为依据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那红冲后重新开的25万正负相抵不缴纳任何税款);如果开票-25+25+20=20万,在免税范围内,增值税和附加税可以享受减免政策为0,那20年第四季度以25万为依据缴纳的所有税种都不退。是这样吗?
周周
于2021-01-20 13:55 发布 63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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