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6-10-12 16:55

接上面的问题:
肉制品车间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生鲜猪肉类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转税金-进项税额-进项13%
贷:内部往来-主营业务收入类-屠宰转肉制品原料肉(A B)
因为是通过内部往来记的账,销售收入及增值税税金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均不体现,屠宰车间按市场价格(不是按内部转移资产成本单价记账)记的销售收入,月末统一结转销售成本及利润,通过这样的记账方式,把两个车间视为单独的核算单位,屠宰车间在未真正实现销售的前提下,就提前结转了利润,并把利润留在了免税项目内。
企业认为:因为税法规定的是项目优惠,要求独立核算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项目优惠政策,而单独核算就要以公允价值(即市场价格)交易原则为前提进行账务处理。
请思考:上述筹划方案是否可行?你有何好的建议?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10-12 18:22

您好,根据政策理解,这样的筹划方案可行。但具体要到税局备案,批准后实行。如果税局不能批准,建议分拆屠宰和肉制品深加工业务到两个公司,以便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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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根据税务总局定于2019年1月1日执行的《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计算所得税金额一律采取查表法计算纳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仍需采取其他税收优惠措施,如比较明显的抵扣等。 拓展知识: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帮助小微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和发展机遇。不仅如此,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享受上市公司和其他特殊类型企业享有的其他税收优惠,如减按比例减免部分企业所得税,减按固定比例减免部分企业所得税,以及投资项目税收优惠等。
2023-02-27 15:13:18
您好,增值税款属于价外费用,不加入所得税的核算
2019-03-07 16:57:30
接上面的问题: 肉制品车间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生鲜猪肉类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转税金-进项税额-进项13% 贷:内部往来-主营业务收入类-屠宰转肉制品原料肉(A B) 因为是通过内部往来记的账,销售收入及增值税税金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均不体现,屠宰车间按市场价格(不是按内部转移资产成本单价记账)记的销售收入,月末统一结转销售成本及利润,通过这样的记账方式,把两个车间视为单独的核算单位,屠宰车间在未真正实现销售的前提下,就提前结转了利润,并把利润留在了免税项目内。 企业认为:因为税法规定的是项目优惠,要求独立核算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项目优惠政策,而单独核算就要以公允价值(即市场价格)交易原则为前提进行账务处理。 请思考:上述筹划方案是否可行?你有何好的建议?
2016-10-12 16:55:37
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需要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 4、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 5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6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2024-06-22 16:24:20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020-03-18 10: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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