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1-26 19:13

您好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 不需要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子航 追问

2021-01-26 19:14

可是客户坚持要原件发票,只能作废重开,只有存根联的情况下能作废吗?

bamboo老师 解答

2021-01-26 19:15

只有存根联的情况不能作废  不过现在税务不怎么上门查验 一般作废了也没什么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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