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2-06 19:06
你好,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 2005 〕120 号)第35条第四款:
(四)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只能当借款或者分红。
2018-05-25 16:56:39
同学,您好,写个备用金就可以了。一般是转到法人账户。
2022-01-26 18:08:09
你好,个人是不建议这样操作。
2021-10-15 16:28:59
你好
一次五万以内
不能频繁
2020-11-18 17:52:11
你好, 写一个委托老板代收款的证明 正常做账就可以
2020-07-01 08: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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