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6-10-20 1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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