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2-25 13:39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小型微利企业: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

二、认定标准不同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3)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税收优惠不同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上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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