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3-01 16:57

您好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六节 交通运输服务
一、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追问

2021-03-01 16:58

起运地,到达地写公司地址,不写公司名吧。

紫藤老师 解答

2021-03-01 17:00

起运地,到达地写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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