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签订了技术咨询合同;乙公司税务注销了,但工商一直保留着,在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是一家真是存在的公司。乙公司的收支都归丙公司,丙公司是纳税人(乙与丙为同一法人的两个独立法人单位),实际上乙公司就没有名义上的收入,偶尔发生一些名义上的支出(乙公司签订合同,丙代付款)。甲公司要给乙公司开专票,乙公司说不用专票,开收据或者开普通发票(这样就不用勾选认证)。请问,开收据可以吗?如果开普票,是否可以?
衡素琼
于2021-03-02 22:58 发布 83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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