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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的小鸟
于2021-03-07 15:28 发布 1558次浏览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3-07 15:36
您好,缴纳经营所得个税,不享受
水中的小鸟 追问
2021-03-07 16:17
老师,不对吧,我查这个文件说是股息红利所得啊,国税函[200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林老师 解答
2021-03-07 18:42
您好,您可以看下财税2019年8号文件,看您是否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的条件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小林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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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的小鸟 追问
2021-03-07 16:17
小林老师 解答
2021-03-07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