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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酱
于2021-03-28 13:10 发布 2071次浏览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1-03-28 13:10
分给个人的不需要缴纳的
兰酱 追问
2021-03-28 13:14
国税函[200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该部分收入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作为投资者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20%税率缴税。这个是针对什么情况的呢?
郭老师 解答
2021-03-28 13:15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属于其他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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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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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酱 追问
2021-03-28 13:14
郭老师 解答
2021-03-28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