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小规模免增值税的销售公司),B公司(集团上市公司,生产销售)。A公司从B公司购货后直接销售给其他客户。假设A在B公司开户名称为A公司名称,A公司的客户全是个体户,A公司的客户到B公司提货(开户全为A公司名称户),全部以个体户的形式把货款转到B公司公账户(转款是必须备注A公司货款)。请问,这样方式转款,对AB公司来说有税务风险吗?
郑雪莲
于2021-03-30 16:38 发布 5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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