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整个“清包工”合同种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为X,则分包方的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分析如下: 1、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建筑劳务公司应缴增值税=X×11%÷(1+11%)-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9.91%×X-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 2、简易办法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建筑劳务公司应缴增值税=X×3%÷(1+3%)=2.91%×X 3、两种方法下税负相同的临界点: 9.91%×X-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2.91%×X 推导出: 建
孔雀鱼✨
于2016-11-05 16:10 发布 94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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