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母公司又和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将子公司从银行借的款项借走了,实际就是子公司帮助母公司贷了这笔款,然后母公司将这这笔贷款的利息又付给子公司,子公司再付给银行。请问母公司付给子公司的利息要算收入吗?
简言
于2021-04-02 14:08 发布 1095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21-04-02 14:08
您好
是的,需要确认收入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就按照您写的这个意思写清楚就可以了。
2023-06-21 09:29:03

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 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20 号):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上述文件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2022-08-01 22:42:50

您好
是的,需要确认收入的。
2021-04-02 14:08:57

你好
借:其他应收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21-04-06 11:27:03

你好,可以有息,可以无息,无息的不纳税
2021-01-25 1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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