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公司从注册资本150万元,增资到500万元,股东由1人变更为3人,原股东占40%,新增的2个股东分别占50%和10%.资产负债表上实收资本150万,资本公积19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负16万元,请问去税局变更,要交个税多少?有人说把超过实收资本的190万元调账到其他应付款作为老板的借款可以避免交股东转让个税,请问这样操作行吗?以后还这笔钱存在税务风险吗?
彪壮的心锁
于2021-04-03 22:01 发布 777次浏览
- 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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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分配股利时,借方未分配利润。贷方其他应付款
2023-10-30 18:06:21

你好,这个其他应付款是总公司的吗?
2020-05-14 16:15:28

借,银行存款1000,贷,其他应付款1000
借,管理费用,500,贷,银行存款500
2019-08-01 11:50:14

你好,需要把其他应付款偿还,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销的时候货币资金,未分配利润是可以有余额的
2020-07-14 13:40:52

你好,其他应付款负数说明是其他应收款
未分配利润是负数,说明是亏损
2019-01-23 14: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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