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新入一家农产品深加工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4千万左右,公司里基本上都是老板的亲戚,出纳是老板的女儿,会计账以前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只是应付税务,乱得一塌糊涂,我看了账:出纳没有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很多收支都没有原始凭证,所有的收支业务没有相关人员签字,钱老板付一批老板的两个女儿付一批,而代理做的账也是乱得一塌糊涂。主要收购农产品来加工,比如向80户农户收购共200万钱也分别打了这些人,分录:借预付账款(80人)200万,贷银行存款200万,可结算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票如:张三代开魔芋400吨单价5000元,2000000元免税,然后做账时把80的付款单附这张发票后面核销,原材料进出也没有出入库单和台账,分录:借原材料200万,应交税费一增值税一进顶18万,贷预付账款(80人)200万,可发票是其中的一个人开的这样可以吗?这样的业务有40多笔!老板给的福利不错,但我也担心很矛盾,此请老师帮忙指点迷津谢谢!
欢喜的招牌
于2021-04-08 07:02 发布 70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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