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装修公司,公司法人与股东是各自占50%股份,法人投资款已经有140万到账,股东只是投资款才有28万到账,如今因为经营理念不同,公司项目都是股东经手的,股东一直不提供项目成本票,导致公司无法申报做账,如今欠税款,如果不申报做账,导致的后果是不是法人和股东同时承担,像这个情况第一个找公司的是不是税务局啊,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妥当,求老师解答,谢谢!
蔷薇花开
于2021-04-13 06:35 发布 664次浏览
-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4-13 06:42
您好,您这种欠谁的情况,肯定是税务局第一个来找你们公司的,欠谁的后果股东和法人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现在来说的办法就是和股东协商,先把欠的税申报了,之后协商如果理念不同再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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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花开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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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