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汇缴 应付职工薪酬 2019年结转余额贷方:508750.28 2020年借方合计:2662388.68 贷方合计:2661467.18 2020年余额:507828.78元(此余额是2020年11-12月工资未发放、2021年3月31日前已发放) 老师请问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该如何填写?
杜鑫
于2021-04-19 10:16 发布 77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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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4-19 10:19
账载金额为等于2661467.18 实际发生额取得借方2662388.68 税收金额取得是账载金额没有发,你这个都发那等于2661467.18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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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鑫 追问
2021-04-19 11:18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4-19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