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04-21 09:40

一是政府补助属于征税收入
1.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填报时,企业已纳入利润总额的计算,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1行营业外收入中体现。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者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确认为递延收益,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在收到相关政府补助确认为收入,存在差异,即填报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第9行“政府补助递延收入”行,该行主要反映政府补助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与税收政策差异的纳税调整情况
二是政府补助属于不征税收入
1.收入调整
不征税收入调整通过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和第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调整,其中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该行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法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通过附表《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纳税调整填报。
2.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和所形成的资产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税前扣除
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的调整,通过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4行“(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行和第25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行填报,其中“(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该行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化支出金额,强调的是“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化支出金额”;第25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通过附表《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纳税调整填报。
所形成的资产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税前扣除的调整,通过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涉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
需要关注的是,因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和所形成的资产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税前扣除,即如果用于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在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11列“减: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的部分”填报,该行填报纳税人研究开发费用中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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