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去年小规模增值税3%减按1%征收,我看前面会计做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1%做的,后面又将2%的减免做为,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增值税。这样做不对吧,公司又没有实际收到税局退回的钱,直接做一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就可以了吧?后面的减免增值税还要做分录吗? 正确做账是否是,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交完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忽略2%减免。不是的话,正确分录是什么样的呢
谭玲莉
于2021-04-24 11:10 发布 1247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4-24 11:10
是的,你的理解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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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老师看了分录,如果不用交税,转到营业外收入是没问题的
2024-04-28 13:34:56
没有 出口免税
2016-06-30 13:53:09
可以的,可以这样账务处理的
2022-05-19 15:43:20
你好,按这个分录 处理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
2019-02-13 16:12:04
同学您好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2019-01-09 14: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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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玲莉 追问
2021-04-2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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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4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