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为什么权益法,就是内部交易,如果第一年的卖了80%,剩下的20%,在第二年卖,有第二年利润是100,那计算第二年的投资收益时,不是拿利润减,反而加呢?难道在第一年就已经按照全部卖了处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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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04-27 10:46 发布 1278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晓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04-27 11:15
您好
第一年,(利润-内部交易全部的金额+实现)×持股比例,
第一年已经把全部的金额剔除了,所以第二年卖了多少加回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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