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4-30 09:55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还有小规模季度不超过45万免增值税,按月销售额是不超过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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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 追问
2021-04-30 10:00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4-3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