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4-30 12:34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并不得采用公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在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4.信用评级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5.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者依法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而非中国证监会)备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