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4-30 20:40
你好 你们是外面的一般的培训学校 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会涉及增值税、附加税、 企业所得税 、 工资薪金个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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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解答
2021-04-30 20:52
舒心的镜子 追问
2021-04-30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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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