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 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 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这个意思怎么做报表不太明白,财务报表上面也要填“0”?全部都是“0”?我们是核定征收企业,我们现在筹建期无收入,但是我财务报表是据实填写的,有了一些费用,那如果做“0”处理,发票都过期了,等到有收入的时候如何处理?
晓晓
于2016-11-19 20:52 发布 1747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1-19 21:25
您好,筹建期的费用可以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中,那么这样财务报表的损益表中就全是0,资产负债表是有数据的。核定征收企业,筹建期无收入,您的财务报表是据实填写,有了一些费用,作为经营期处理出可以。相当于有了生产,只是没有收入而已。如果筹建期,发生的费用不为当期的亏损,而是记入了长期待摊费用的,可以在经营有了收入后,按三年平均摊销计入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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