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准则。在编制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长期应付款”项目列报金额不能是,267.3-(100-16.04)=183.34万元,要将2016年应付本金的减少额100-11=89万,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所以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付款”项目列报金额=183.34-89=94.34万元。 此时,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在2015年列支的财务费用11万,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是怎样填列?
邵
于2021-05-05 10:56 发布 88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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