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拟合资成立一家M公司,其中甲方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乙方用房产出资 ,协议价格为7000万元,M公司在办理产权过户时需缴纳契税。那么,采取何种方式可免除契税负担? 被质疑的税收筹划方案: 第一步:甲、乙签署借款协议,甲公司借给乙公司现金3000万元。 第二步:乙公司以房屋和现金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M公司,并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免税。 第三步:甲公司受让乙公司持有的M公司30%的股权。 要求: (1)成立全资子公司是否是重组改制?何为重组改制?谁来认定重组改制? (2)甲公司的股权受让是否是无偿划转?如何认定?独立法人之间如何才能无偿划转?关联企业之间是否按独立纳税人交易价格操作?
壮观的早晨
于2021-05-06 13:28 发布 132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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