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拟合资成立一家M公司,其中甲方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乙方用房产出资 ,协议价格为7000万元,M公司在办理产权过户时需缴纳契税。那么,采取何种方式可免除契税负担? 被质疑的税收筹划方案: 第一步:甲、乙签署借款协议,甲公司借给乙公司现金3000万元。 第二步:乙公司以房屋和现金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M公司,并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免税。 第三步:甲公司受让乙公司持有的M公司30%的股权。 要求: (1)成立全资子公司是否是重组改制?何为重组改制?谁来认定重组改制? (2)甲公司的股权受让是否是无偿划转?如何认定?独立法人之间如何才能无偿划转?关联企业之间是否按独立纳税人交易价格操作?
壮观的早晨
于2021-05-06 13:28 发布 131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2020-06-13 18:39:43
1,你这里属于投资成立新公司,不属于重组
重组是原来单位负债,资产,劳动力一并转让
2,你这属于无偿转让
可以无偿转让,但需要视同销售
2021-05-06 16:22:42
这个问题其实不用算,他给了折现率,说明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也就是说亏损越早抵减,减少所得税支出则越有利,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设立分公司最好,因为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减甲公司的营利,减少所得税支出,但是如果成立子公司,那么子公司亏损则只能在之后的五年弥补,也就是在成立第三年的时候,抵减自己的营利,减少所得税支出。
2019-12-18 11:39:46
这个只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计算比较各自净利润才能确定啊
2017-12-15 22:26:56
这个只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计算比较各自净利润才能确定啊
2017-12-15 22: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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