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王某为李某提供一个月的钢琴培训,分两次取得劳务报酬,分别为1 000元、2 500元,共计3 5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计算王某当月钢琴培训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1 000-800)+(2 500-800)]×(1-20%)×20%=304元 B. (1 000-800)×20%+(2 500-800)×20%=380元 C. (3 500-800)×20%=540元 D. (3 500-800)×(1-20%)×20%=432元
李艳月rxnvgu
于2021-05-09 16:10 发布 554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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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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