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急问:我们购买价是不含税的,但现需要供应商给我们开13%的专用发票,供应商需加收我们9个点才开票。比如不含税金额是:67000元,如果加收9个点,那么他们应该开给我们的含税金额应该是:67000*(1+9%)=73030元吧?到时我们要给供应商转过去的税金应该按开票含税金额73030的9%去算呢,还是按不含税67000元去算给供应商多少税金?但是供应商的算法是:67000/0.9=74444元,这个我应该怎么理解?
仙人掌里的刺
于2021-05-16 10:00 发布 1345次浏览
- 送心意
桂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5-17 09:54
同学,你好,这是你们双方计算方法不同而已。你算的67000*(1+9%)的方法,这是顺加算法。
对方算的67000/0.9的方法,这是逆推算法。
到底应该按照谁的算,这取决于谁占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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