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自用,为什么不在缴纳消费税? 不视同销售吗?比如说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一部分销售,销售价格高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计税价格,另一部分自用了。 这个自用不视同销售吗? 这个表格第四行,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仍然计税。 这2个地方不能理解,感觉很矛盾。
月半弯
于2021-05-20 11:36 发布 2519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晓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