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5-20 13:09

你好  根据准则要求 
 下列应收款项,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的,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负责人批准确认后,可作为坏账损失,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如你公司相应其他应收款不属于上述所列项目,并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经相关负责人、机构批准签字后,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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