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开发商,打算把未售商铺用作员工食堂,我们提供场地设备,想找一个餐饮服务公司把这个食堂接管过去,员工去食堂就餐,同时他们也可以对外营业,该餐饮公司自负盈亏,承担经营风险。我们与该餐饮公司应该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呢?该怎么结算呢?求指导!
明
于2021-05-20 17:12 发布 60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05-20 19:14
你好,同学。
你这直接是签订长期消费协议。
结算按实际消费的部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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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你这直接是签订长期消费协议。
结算按实际消费的部分结算。
2021-05-20 19:14:47
你好,公司将食堂包括场地、设备及经营权整体外包给专业公司,如果外包协议并未区分不同资产外包服务价格,因该协议主要标的并非不动产、动产的使用权,而是食堂的经营权,所以适用对外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之中的经营权(其他经营权),按所收全部价款包括价外费用(含公司支付的水电气费用等)按6%税率征税,不适用不动产、动产租赁服务征税;
2019-05-24 17:46:34
你好;如果只是经营权的承包; 按无形资产*承包经营权; 按6%开票的 ; 如果是单独的 管理费服务; 按企业管理服务或者现代服务*管理服务费开票 ;按6%
2022-07-06 12:45:51
食堂房屋租赁费用
2023-08-15 16:26:08
你好,可以去增加一下经营范围的
2019-02-16 1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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