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5-21 19:08

你好是的,税率是按6% 可以享受简易计税,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二条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上述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鹏鹏考会计 追问

2021-05-21 19:13

上述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老师这句话啥意思,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小微?个体户不属于个体独资么?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5-21 19:14

意思是我刚才发的这个企业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减半的优惠。这两类企业不适用。别的增值税的优惠还是可以享受的。

鹏鹏考会计 追问

2021-05-21 19:16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没有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个人独资么?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5-21 19:18

不是,所得税没有优惠,不是 个体户是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是个人独资不一样

鹏鹏考会计 追问

2021-05-21 19:21

个人独资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缴纳个人所得税?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5-21 19:28

个人独资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缴纳个人所得税

鹏鹏考会计 追问

2021-05-21 19:36

老师,个体户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个体转入到个人的账户不需要再缴纳20%的个税分红了吧?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5-21 19:38

不需要再缴纳了这个

鹏鹏考会计 追问

2021-05-21 19:45

那个体户账上的钱,如果盈利多的话,就可以随意往个人账上打款,不需要再缴纳20%的个税?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5-21 20:25

可以,这个是可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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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涉及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个税等。征收方式可以差额征税的。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差额征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征税。差额部分可以开专用发票,扣除部分只能开普通发票。优惠政策目前没有专门的政策
2021-08-27 06:21:30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加计抵减 小微的话还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
2021-09-08 11:01:15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2019-09-12 09:21:56
你好,增值税没有的
2017-03-13 17:02:09
你好,按照5%税率,没有优惠的
2021-08-18 17: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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