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背书人的签章、被背书人的名称。老师不是说被背书人的名称可以授权补记吗
有有爱
于2021-05-22 09:18 发布 3089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5-22 09:20
同学你好,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背书必须要有被背书人的名称,否则背书行为是无效的;如果在背书时背书人没有写明被背书人名字,被背书人是可以自行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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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有爱 追问
2021-05-22 16:22
立红老师 解答
2021-05-22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