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 (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注明金额250万元。 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支付丙运输公司的运费,取得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则甲酒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40*10%+3*9%=4.27(万元) 买价和,金额,一般是指不含税价格吗,这里没有做价税分离
斯人若彩虹
于2021-05-28 15:17 发布 944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斯人若彩虹 追问
2021-05-28 16:11
暖暖老师 解答
2021-05-28 16:19
斯人若彩虹 追问
2021-05-28 16:27
暖暖老师 解答
2021-05-28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