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发生研究开发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00万元,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化研究开发支出可以按75%加计扣除。 老师这里是全部记入损益,也不计入递延吗,损益不是记入所得税费用吗
有有爱
于2021-05-29 11:26 发布 1904次浏览
- 送心意
锋利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5-29 15:00
同学你好,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费用化的支出,税法允许按照175%扣除,也就是说会计上本来已经按照100%做过费用了,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的时候,可以再多扣除75%,那就达到了扣除175%的结果,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同学说的损益计入所得税费用应该是说的产生差异的原因影响损益,所以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对应所得税费用。
同学继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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