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实行按季预缴,按年清缴的方式。2019年第1季度实现的会计利润为200万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30万元。甲公司当年第1季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4万元,另外第4季度有一笔违反规定的罚款支出 16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第2季度实际利润累计额为280万元; 第3季度实际利润累计额为360万元, 第4季度实际利润累计额为560万元。2020年3 月10日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求: (1)分别计算1、2、3、4各季度预缴所得税金额,编制分录 (只编制计提分录,不编制缴纳分录); (2)计算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 并且编制汇算补交或应退的会计分录。
震动的玫瑰
于2021-06-02 11:30 发布 227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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