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1-06-08 15:36
你好,
我国税法规定实行进项税和销项税,其主要目的就是不让纳税人吃亏,应收尽收、税不重收,具体做法是:
1,当你单位购买商品时,这个商品里就含有税款,例如:商品是1000元,他就含水150元,这张发票也按照含税程序开的,
发票总价是1000元 其中,商品价格是850元 税款150元 我们把这150元叫做“进项税” ,财务在做账时 借:库存材料 850元
借:进项税 15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2,当你单位销售商品时,你们单位应该按照规定纳税,例如:销售商品2000元,应该纳税200元,这张发票也按照含税程序开的,
发票总价是2000元 其中,商品价格是1800元 税款200元 我们把这200元叫做“销项税” ,财务在做账时 借:银行存款 2000元
贷:销项税 200元 贷:库存商品 1800元
3,从上述财务账目处理看 借:进项税 150元
贷:销项税 200元
4,上述进项税150元,销项税200元,销项税是本期销售应该纳税额200元,而进项税是本单位在采购材料时已经纳税150,因为当时实际用款是1000元,得到的商品是850元这里就有150元税款已经缴纳,故此本次销售应该与采购已经缴纳的税款相抵消,本次应交200元,而采购时已经缴纳150元,还有50元的差额,也就是50元是本次补交的(这就是进项发票不够了的意思)
庄老师 解答
2021-06-08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