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2012年跟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合同,合同金额90万元,我看当时的账务是在地税代开了发票才入账的!后来在2014年又跟同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合同,合同金额也是90万,但是这次没有看到地税的发票,就看见合同和股东决定就直接入账了,而且这个工程没有完成,我们公司只付了40万现在挂在了在建工程。还有剩下的40万挂在应付账款上。10万还没显示!现在老板让我把已付的40万元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我看看账务不是很合理,希望老师给出意见,谢谢!
琴琴
于2016-12-01 18:50 发布 583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