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2019年春节前夕将自产无同类售价的粮食白酒4800斤赠送客户,其成本共计96000元,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为()元(成本利润率10%)。<br>解析:粮食白酒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从量消费税=4800*0.5=2400(元),从价消费税=[96000*(1 10%) 2400]÷(1-20%)*20%=27000(元),应纳消费税=240027000=29400(元)<br><br>请问老师计算组价的时候分子为什么要加2400呢?
俊秀的过客
于2021-06-11 17:41 发布 284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算的是计税价格,则不用乘以税率,如果算消费税则需要乘以税率
2021-03-19 22:17:29
你好,你看看课本的这个原文解释
2020-03-18 08:02:41
您好,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基数是一样的。价格是由三部分组成,成本+利润+消费税,那么算消费税时是用(成本+利润+消费税)*消费税率,计算增值税是用(成本+利润+消费税)*增值税税率,是这样的。
2019-06-06 00:24:15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不包括消费税
利润除以成本就是成本利润率
2021-08-27 19:38:14
成本*(1%2B成本利润率)是哪里用到的?成本*(1%2B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在视同销售,没有同类价的时候用,
2022-04-29 1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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