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6-14 15:08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需注意以下几点:

1、起征点不再区分货劳和服务,是以合计销售额确定哦(包含自开或代开专票,普票,免税发票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2、不管自开还是代开的专票,无论是否超过起征点都需要交税;合计销售额超过起征点时,全额计征增值税。

3、本期涉及销售不动产时,则需按如下判断:

a、如果总的不含税销售额月报≤15万(季报≤45万),则全部免征;

b、如果总的不含税销售额月报>15万(季报>45万),但减去销售不动产后的剩余部分≤15万(季报≤45万),则不动产销售额需全部计征,剩余部分免征增值税。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