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有未税总金额,也有含税总金额,开具专用发票,开出的未税金额和合同金额一致,但是含税总金额缺差了0.06,合同上未税总金额是23290.44.含税总金额是26318.1972!开出的发票未税金额是23290.44,含税总金额是26318.25!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a环环a
于2021-06-16 11:01 发布 2295次浏览
- 送心意
V1ckynin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1-06-16 11:24
你好,首先请问你的发票是否跨月,如果未跨月是可以重新开具发票的,你可以按照不含税的金额来开票,按照税率13%来看,应该跟你合同上的含税总金额是一致的,26318.1972,不过我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只保留两位,可以考虑重新开具,调整小数位是可以一致的,另外一种办法看看是不是可以跟客户商量,客户能否接受这个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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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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