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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
于2021-06-19 17:16 发布 958次浏览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6-19 17:17
你好这个是开1% 这个,之前3% 现在开1%
西西 追问
2021-06-19 17:18
湖北省的不是免税了吗?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6-19 17:23
不是免税优惠截止了,
2021-06-19 17:24
(二)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1.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1)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 (2)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 (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其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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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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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 追问
2021-06-19 17:18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6-19 17:23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6-19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