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请教个问题:我方是建筑总包单位乙方,甲方在银行贷款,银行要求贷款的钱要用在项目上。所以甲方委托银行直接放款到我公司对公账号,然后我公司对公账号再转回给甲方对公账号。甲方说双方也签订个合同。请问这样对我公司是否有风险,如果有风险,具体风险点在哪?如果可以,凭证分录怎么做?
努力的小白
于2021-06-21 22:34 发布 122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6-22 07:40
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风险
按照合同来就行了
分录的话就是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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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风险
按照合同来就行了
分录的话就是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
2021-06-22 07:40:08
你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2020-01-04 14:38:01
一次性赔偿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2019-06-16 23:59:44
你好 合同单独归档备查就行了。不需要附凭证后面去
2020-10-21 16:39:49
同学您好,凭证30年,年报永久,季报月报10年,合同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资料是5年
2022-02-27 15: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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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的小白 追问
2021-06-22 16:33
朴老师 解答
2021-06-22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