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6-26 17:25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对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计算缴纳城建税。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由受托方在受托方所在地代收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规则与城建税基本一致。甲企业本月应向所在县城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350-50+530-30)×(5%+3%+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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