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三月发生下列业务外购主要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列明金额400000元,税额52000元,外购辅助材料5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60000元,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2000件,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00,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100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56500,该企业上月有未抵扣进项税额5000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20年三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寒冷的鞋子
于2021-06-29 14:40 发布 1159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6-29 14:42
同学你好
销项税额=1000000*13%加上56500/(1加上13%)*13%
进项税额=52000
应纳税额=1000000*13%加上56500/(1加上13%)*13%减52000减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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