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组成价税价格 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按组成计税价,受托方消费税级计算公式=(材料成本+不含税加工费)/(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不用考虑生产的产品是应税产品还是非应税的?
娇
于2021-07-05 10:07 发布 230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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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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