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甲卷烟厂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 万元、增值税税额3.9 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烟丝,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1.3 万元,未取得税务机关可扣税证明。上述货物均已经验收入库。 请问这里普通发票未取得税务机关证明,计算消费税的时候也不能算可抵扣吗,如果取得了可扣税证明可以计算抵扣消费税吗
哇哦
于2021-07-07 21:49 发布 1569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哇哦 追问
2021-07-08 19:19
暖暖老师 解答
2021-07-08 19:23